2012柳州市水上狂欢节国际钓鱼大奖赛章程
在水上狂欢节期间,将在柳州市钓鱼协会基地举行水上狂欢节竞技钓鱼比赛,拟邀请参加柳州千人万竿钓鱼活动的马来西亚、印尼、
越南、日本、韩国等国的嘉宾及全国和区内各地钓手参加这项活动(参加比赛的钓友必须参加10月1日千人休闲钓鱼比赛),因场地原
因本次比赛参加人员200人。
一、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局社体中心;
中国钓鱼运动协会、
广西区钓鱼协会、
广西区休闲垂钓协会、
柳州市政府、
柳州市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柳州市体育局、柳州市钓鱼协会
三、比赛地点:柳州洛维垂钓基地
四、报名方式:报名费200元 / 人(含场地费、中餐费、矿泉水)。团体(以4人为一个队)。请各个俱乐部负责人把本俱乐部参加
本次比赛钓友的名单及报名费于9月28日前交(汇)至柳州市钓鱼协会副主席杨荣处(以收到报名费为准,不接受网上报名)。欢
迎区内外的钓鱼爱好者参加。收款帐号: 收 款 人:杨荣 。联系电话:13607822525 汇款后请一定电话或者短信告知参赛者姓
名,款项。收款人确认收到报名费后短信回复收到款项和姓名,请汇款人注意查收。
五、比赛项目:赛程两天六场。 3.6米手竿钓对象鱼鲫鱼(尾数)一天三场; 4.5手竿钓混养(重量)一天三场,每场垂钓时间为90分钟。
六、比赛时间:2012年10月2—3日。上午7:30点报到,8:00抽签,8:30开赛。
七、奖励办法:
(一)比赛设团体成绩前六名
第一名10000元;奖杯。
第二名5000元;奖杯。
第三名2000元;奖杯。
第四名1000元;证书。
第五名800元;证书。
第六名500元;证书。
(二)个人总分:(前十名)
第一名10000元;奖杯。
第二名8000元;奖杯。
第三名5000元;奖杯。
第四名3000元;证书。
第五名2000元;证书。
第六名1000元;证书。
第七——第十名各500元。
(三)个人尾数:(奖前十名)
第一名10000元;奖杯。
第二名8000元;奖杯。
第三名5000元;奖杯。
第四名3000元;证书。
第五名2000元;证书。
第六名1000元;证书。
第七——第十个名各500元;证书。
(四)个人总重量(奖前十名)
第一名10000元;奖杯。
第二名8000元;奖杯。
第三名5000元;奖杯。
第四名3000元;证书。
第五名2000元;证书。
第六名1000元;证书。
第七——第十个名各500元;证书。
八、比赛规则:执行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:
1、参赛人员于10月1日晚上8点前到柳州市东环路与文昌路交叉口的帝尊大酒店报到,领取参赛证,准备抽签。
2、比赛前一切钓具不得入水。
3、杆长正负差不超3公分,线组不得比杆长出30公分,鱼钩限用无倒刺钩,钩数不得超过两枚。
4、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,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。准许交替使用钓具,但不得两支以上的钓具同时下水垂钓。饵料自
备,不得使用拉拉糊,不得使用有毒饲料、活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,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送饵料。禁止毁
窝、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,否则视为违规行为。比赛中参赛人员一律自钓,自取,自存,不得随意离位。
5、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,除钓钩外,所用的钓具中的任何部位不得带饵下水。
6、比赛中参赛人员抛线限定正前方,不得偏离影响他人,违犯者加罚3分。
7、比赛中严禁越位抄鱼,一经发现,加罚三分;严禁鱼串护,一经发现,当场比赛按无钓获处理。
8、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。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收竿,将钩、漂起出水面,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,不得
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装入鱼护,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。未计量前,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,签名后方可
离开钓位,否则视为违规行为。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。
9、比赛不得用失手绳及弃竿入水。死鱼一律不记成绩,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。
10、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指令。
11、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一律不记成绩。
九、计分办法:以倒积分方式计算积分。以总积分计算排名。团体以4人的总积分之和排定名次。个人总分成绩以两天6场总积分之和
计算排名,积分相同者,比小分,再相同,比最高尾数。再相同,比最高综合鱼重量,再相同,抽签决定名次。单项 成绩的总积
分相同比单场小分,再相同比单项的尾数或重量,再相同,抽签决定名次。
十、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,鉴于户外竞技,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 ,组织方不对活动
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,包括人身、随行工器具、随身钱、物、渔竿等等,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,审慎关照
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,风险自负。(比赛组织者为每位参赛选手购买了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5万元)。
柳州市体育局
柳州市钓鱼协会
2012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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