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注册
楼主: 晴天还可以

关于柳州钓鱼钓法看点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5-12-14 11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什么料什么竿什么钓法都不是最重要的   最重要的还是鱼的密度和天气   天气适宜密度够再傻的鸟都能钓得到可是现在的商品塘是做生意的  做生意当然是要以赚钱为目的  所以嘛弄虚作假是难免的  放鱼数量上没有百分之百的够但是只有百分之百的不够数  结果就可想而知了  愿赌服输  是谁在让那些塘老板们发闷财的?  是谁让那些塘老板动不动就喊200  300 甚至500元一天的?是土豪太多了还是傻鸟太多了?怨谁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14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柳江大水库欢迎你~~~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1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关于漂长个人认为没有标准,全世界都没有书面文章说漂长标准!~~不是厂家不做80CM到1.2米的漂,是因为他们量产出来质量也不稳定!相信柳州手作漂的大师都懂!10支80公分出两支完美的就很厉害了!要是个别人认为50CM以内是标准长度超过算违规那只能说明你读书太少!

点评

你读的书多,是咩?  发表于 2015-12-14 16:02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16:1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钓前了解下塘规,再决定是否下杆。对双方都是公平的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18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埋雷和飞铅根本不是一种钓法。。。。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20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楼主。虽然讲塘是你的鱼也是你的、钱也还在我口袋。但钓鱼人的钓技钓法受到太多限制就觉压抑,竿长和线长与其饵料规定应该是合理的,其他的还是根据个人接受能力,舒服的常克,不爽的就不克啰。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20:2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各玩各的,玩的是打发时间。是心态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22:2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有钱就自己挖一张塘自己钓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23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突然对钓鱼兴味索然,我有个朋友已上岸,看来我也要上岸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4 23:1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农场小黄 发表于 2015-12-14 23:05
突然对钓鱼兴味索然,我有个朋友已上岸,看来我也要上岸了

兄弟没用灰心没用上岸~得空水库,野钓一样可以潇潇洒洒~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5 16:2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钓鱼越来越要立秋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19 14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休闲野钓大水库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22 12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休闲野钓舒服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28 23:4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鱼在他的塘,钱在你的手,没爽的塘就没去。实在没地方去了就去大水水库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30 21:2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,以前钓场还有注明不给用药酒咧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12-30 21:2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以前的钓场还明文规定不得使用酒料咧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6-1-2 20:2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鱼在他的塘,钱在你的手,没爽的塘就没去。去自己爽的糖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6-1-2 20:5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些塘还说不给游塘咧,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6-1-2 2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钓个鱼,是是非非蛮多的,冲塘是一种商业化的钓鱼方式,很久以前,我在像飞蛾艮大的塘冲过,那时候可以板海竿,还是像现在河边钓鱼用的爆炸钩,料像拳头艮大,哈哈哈,后来,开钓越来越多,规矩也越来越多了。只有我们自己不断克适应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,职业钓鱼也不例外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6-1-3 23:2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多塘规是钓鱼佬自己想出来的,自己要求定的,怪个卵塘主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

GMT+8, 2024-11-29 18:21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